客户为自己一家四口投了香港保险。刚一回到家,就被邻居(一位做内地保险的家庭主妇)怼了这句话。
香港保险自从2014年火爆以来,一些内地保险从业者对港险的诋毁从来就没消停过,从最原始的“香港保险不受法律保护” “香港保险是地下保单”到稍微高端一点的“香港保险理赔困难”“香港保险对内地客户搞双标准”再到现在的“买了香港保险会被CRS收税”。这种**决定脑袋,利益决定一切的行为方式,确实让人哭笑不得。
那么买了香港保险会被CRS征税吗?
CRS是个啥?
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/共同报告标准的简称,是AEOI(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/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)的一个组成部分。目的是提高全球税收合作透明度,打击跨境避税。
俗话就是,加入了CRS的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,会把非本地税务居民的信息,交换到当地的税务机关。比如你是中国内地的税务居民,在香港开了银行账户,里面有现金,那么香港的税务机关就会你的账户信息交换到中国内地的税务机关。
来一个形象的比喻,CRS的加入国家都在一个微信群里面,群里面的成员每年会@对方交换自己客户的账户信息。
你是中国内地的税务居民吗?
根据内地今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,在中国内地有住所,或者在一年纳税年度在内地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,都为中国内地的税收居民。大部分来香港投保的内地客户,是长时间居住在内地,属于中国内地税收居民,他们在香港的金融资产(包括保险)信息会被交换到内地的税务机关。
你买的港险会被收税吗?
根据内地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: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:
工资、薪金所得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、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、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、财产租赁所得、财产转让所得、偶然所得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。
注:其中的“红利”指的是公司及股票的红利,与保险的分红无关。
征税范围并不包括保险的收益、现金价值、理赔金等。从内地的法律依据来说,即使客户在香港投保的信息被交换到了内地税务机关,保单也不会被征税。
CRS的交换非常缓慢
朋友圈里疯传的,今年9月1日之后,内地和香港会开始首次交换的信息,并不准确。准确来说,是香港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《税收征管互助公约》,该公约是在CRS框架下实现税务信息交换的前提和法律依据。但《公约》还需要在10月在香港立**上审议并通过,才会真正实施。也就是说,香港的税务机关要在《公约》完全实施之后,才会开始和内地的税务机关配对并交换信息。
其实,我们没必要道听途说,风声鹤唳。如果你需要了解在CRS框架下,内地与哪些国家或地区已经完成了配对,可以在OECD的官网上查询。
OECD是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”的英文缩写,也是CRS的提出者,其官网会实时更新CRS下已经配对成功的国家和地区。
从OECD官网上的两张截图可以看到,香港和日本已经配对成功,所以会有配对信息;但香港和内地还未开始配对,所以也并未开始启动双方的信息交换。
CRS目前大都是营销套路
CRS一直以来都是金融行业里的热门话题,也成为了各路律师、会计师、税务师、培训师炙手可热的圈钱工具。某些传闻甚至谣言都被很多保险从业员奉为金科玉律,变成了对客户又吓又哄的话术。
尼总去听过很多关于CRS的讲座,也看过关相关书籍,结论是:套路多,干货少。诚然,面对全球资产透明化的趋势,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。但不能因为漫天的夸大其辞而自乱阵脚,正中销售人员下怀。
CRS目前还只存在于配对和交换阶段,几乎没有操作实例。具体的征税需要由各地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去制订和实施,其中还涉及到各方人马的博弈和角逐,过程会非常漫长和复杂,并不是写几篇文章,开几场讲座,吓唬吓唬客户就能完全掌握的。
保险从业者不要无脑刷屏
对于保险从业者来说,一个独立的见解胜过十个无脑的刷屏。CRS这类涉及法律或税务知识的话题,需要我们深入地去查询相关条款及实例;对于别人的观点,也要去伪存真。